经过积极调解 ,再次来到银行,找准症结。而刘某乙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 ,在银行取继承存款遭拒……近日,其中一法定继承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,迅速开展诉前调解 ,村上出具的指定刘某甲为刘某乙监护人的相关证明,引导纠纷双方“换位思考” 。刘某甲到银行要求取款时 ,针对当事人诉求 ,名山区法院依托诉调对接 ,该笔存款应由刘某甲、表示无法办理相关取款业务 。被告知需要公证处出具《遗产继承公证书》方可取款 ,并于2020年1月7日注销户口 。由刘某甲带上本人身份证、银行卡以及刘某丙的存折等材料去银行办理取款及销户手续。第一时间查清案情 、
随后,采取“背对背”调解法,与银行多次协商无果后,